2018年10月13日,谢遐龄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中国哲学、社会学博士生导师。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宗旨,群众路线要求倾听群众呼声,最近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顺应人民意愿”思路,可见,人民政府行政决不能做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事。
《中庸》“率性之为道”,率训循,意义涵随、顺。可见“顺”是古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今日也是团结民众、稳定社会的诀窍。
“顺应人民意愿”继承了中华文明优秀传统。何况丧葬礼仪关系到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不是小事。
谢遐龄先生
一、殡葬礼仪巩固“重家国”传统
殡葬礼仪关系到中华民族信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之一是重家国。浓重的家国情怀是爱国主义基础。重家国传统与崇敬祖先密切关联。
众所周知,埋葬亲人、敬拜祖宗起源极早。新石器时代,甚至更早,国家产生之前,就已经崇拜祖宗。祖先是家族的一部分,不朽部分;墓园是家园的一部分。
对中华民族,祖宗崇拜与上天崇拜融和,形成独特宗教,遂有家国一体观念。可见家国情怀有着浓厚的宗教性。更直接地说,它是传统宗教的核心观念。
中华民俗,崇敬须有个东西摆放在前。民众家中在堂屋正中挂神像。在祭祀祖宗时,须有个活人担任“尸”代表祖宗。旧日的理论家还争论过“附墓”、“附主(牌位)”。
总之,我国民众心态是敬祖必须实物在前。这个传统似乎建基于人类的共同心理规律——怀念不是在心中空想,须设置纪念物起提示作用。在中华民族则形成祖坟神圣不可侵犯传统。
近二十多年邪教猖獗,其他宗教特别基督教迅速发展,告诉我们:信仰是人的本性。所谓“大部分中国人没信仰”是一个错误判断。
不归属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的中国人,其实仍然信仰祖宗、信仰上天。即使归属上述五个宗教的信徒,其中道教、佛教的信徒,也都保持对祖宗、上天的信仰。甚至把神、佛看作上天统领下的神祇系统中的成员。而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信徒,并非全部排斥敬祖,相当大的一个部分保持着上天信仰。
上述现象还告诉我们:信仰不会消灭,只会转移信仰对象(注:参见本人2013年旧文,拙作《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上海三联书店,2017年6月第1版,第222页)。
二、殡葬礼仪是系统性道德训练组成部分,现时代要加细程序
近年,尤其近十几年,依我在上海的观察,儿童犯上成为普遍现象。想必北京的情况差不多。其他地区情况如何,可以做个调研。是否保持传统较多的地区,即保留所谓“封建迷信”较多的地区,儿童犯上的情况要弱些?
儿童犯上使我国社会稳定从根底上发生动摇。早在《论语》时代,已经提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理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历代倡导孝道,尊重民俗,既是宗教要求,也是稳定社会秩序的要求。这里有三个重要的理论环节:一是儿童犯上是否普遍。这一论点大体可以确定,还须作些补充调研,做到确证。第二是儿童犯上出于孝道被铲除。第三是孝道依赖敬祖。
维护一个制度需要日常行为的重复。我在大学期间有八周校内工厂实习,学习各个工种。其中一项要求是提前十分钟上班,开动机器让机油遍润全机;扫地、摆放工具;打开水、为师傅泡茶。
几十年后,我研究职业道德时,才明白这是道德训练,属于精神文明建设。尤其为师傅泡茶,是训练尊敬师傅必不可少的日常功课。师徒关系由此稳固。
孝道也有训练部分。每天早晚请安是日常功课。祭祀同样重要。朱子《家礼》开头就讲建祠堂。日常行为、为这些行为制定的规则系统废了,孝道也就废了。我说是铲除,毫无夸张之处。如果要重倡,那就要制定可行的、成一个整套的行为系统。这有待于在实践中观察、整理。
直接着手处,可从目前人们纪念逝去的亲人活动始。唤醒当事者意识深处隐藏着的信仰。殡葬礼仪十分重要。
古人说,三年不演礼,则礼废。这是笼统说法,强调礼仪重复演练之必要。实际上,不同礼仪重复周期不同。上述晨昏定省要求每天重复。
上班为师傅沏茶也须每天重复。祭祖每年一、两次即可。而每次公务出差到祠堂或祖宗牌位报告,无法定期,只能说是每事告。这项报告制度确立,可以大大减少腐败。
殡葬礼仪是繁还是简?这是一个突出争点。由董仲舒讨论三代制度质文的思路看,礼仪的繁简要看所处时代的国情。“周尚文”,说明当时精神文明亟待加强,所以仪式就要细致些。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认为当今社会稳定、伦理次序情况堪忧,那么各种仪式就要偏向细致些,才可能有效加强精神文明。
所以,目前的殡葬仪礼过简,不成体统。宜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继承传统、合乎时代的,美轮美奂的样板,供民众参照使用。其功能是示范(美学视角),不是规范(道德哲学视角)。
历代倡导孝道,尊重民俗,既是宗教要求,也是稳定社会秩序的要求
三、尊重尸体、尊重坟墓,设定墓地个人所有权
葬与祭都很重要。葬是祭的前件和前提。因而,保障坟墓的永久存在就是重要国策。现行殡葬管理法规强调公墓的时限,不利于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信仰。
要维护尸体的尊严。“死者为大”,尸体的尊严有时被看得比活人的尊严更重要。要维护坟墓的尊严。这是维护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之一。这是维护中国人道德底线必不可少的基石,损毁、破坏,都将起削弱、损毁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
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坟墓神圣不可侵犯”传统,对恢复国民道德水准、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核心价值体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发挥奠基性的积极作用。
为此,我主张,墓地应确立为国民的私产,设定为国民的个人所有权,即永久产权。确保其不受侵犯。
【附记】
我的这一主张遭到一些人士质疑,认为墓地私有不合目前的法制。我呼吁他们认真学习党史、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最近通过的中央文件。
邓小平把时代定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讲到,建成社会主义须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一代30年,十几代就是四、五百年,几十代就是上千年。对这个时限缺少充分的体会,是制定大政方针的障碍。我呼吁决策者认真领会邓小平的这一论断。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大胆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
党史告诉我们,1927年开始的土地革命时期,第一、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决定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实行土地国有。结果,根据地动员农民参军、交公粮均不能完成指标。党中央毅然发展马列主义,转而实施土地私有。
于是,调动农民支持革命战争积极性,扩大红军、征集战争经费,均有完满收获。并由此总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双向度群众路线;重视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群众情绪和诉求。
既然完满的社会主义要几百、上千年后才可能实现,现时人民群众要求土葬,要求墓地永久所有权,为什么不可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喜欢的事,为什么不改革?
十九大报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的理解,具有路线转向意义。相当多的部分党员干部似乎没认真学习领会,置若罔闻。
报告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完成这一使命应当怎样做?报告说,“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勇于改革开放,让党和人民事业始终充满奋勇前进的强大动力”。
农村老人准备好棺木,得空便去抚摸,心中感到人生完满,幸福感十足。难道毁灭他(她)的盼望就是精神文明建设所要求的吗?不执行“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勇于改革开放”三项经验,事业动力是增强还是减弱?改革是顺着人民群众的意愿还是逆着人民群众的意愿?党中央深刻认识到的道理,一批高、中级干部为什么不能认识到?对巡视组多次、多处告诫的“不学习、不作为”就这样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