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12月6日至7日,全国丧葬礼俗改革暨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座谈会在陕西省大荔县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殡葬移风易俗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学习推广陕西大荔等地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经验做法,保障群众“逝有所安”,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司长范瑜主持会议。
▲ 陕西省渭南市副市长王建平致辞
▲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潘惠敏发言
▲ 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杨伯明发言
会议强调,推进丧葬礼俗改革是破除传统治丧陋习、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是创新殡葬服务模式、促进殡葬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丧葬礼俗改革的重要性,加快转变传统殡葬服务方式和公墓发展模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丧葬观,培树现代文明丧葬礼仪,促进形成文明健康殡葬方式,推动殡葬行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就是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契合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社会文明进步要求,培育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性、群众认同、人文深厚的丧葬礼仪,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把握“破”与“立”的关系,推动现代丧葬礼俗改革创新。要理清殡葬领域封建迷信与精神文明、陈规陋习与传统礼俗、文明节俭与满足需求之间的关系,坚持破立结合,正确诠释和传承殡葬传统礼俗文化中的合理内核,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改革方向的多种路径方法,创新更多体现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治丧新模式新礼仪。二是注重“繁”与“简”的适度,赋予现代丧葬礼俗人文内涵。要引导新时代丧葬礼仪顺应时代发展,树立正确导向,有效保障基本需求,满足合理个性化需求,做到繁简有度、彰显人性、体现内涵。三是理顺“生”与“死”的关系,打造现代丧葬礼俗培树阵地。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生”与“死”的关系,消除殡葬“负魅场”效应,解决好治丧、祭扫场所问题,发挥好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注重殡葬专业人才培养,让文明礼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浙江省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绍寅发言
▲ 江苏省睢宁县副县长沈军发言
▲ 江西省大余县委书记曹爱珍发言
会议明确,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补齐殡葬公共服务短板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坚持民生优先,按照城乡统筹、规模适度、节地生态、方便群众的原则,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解决供需失衡、结构失调、价格过高等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安葬需求。要坚持服务为先,切实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执行公墓行业服务标准,创新公益性公墓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坚持城乡统筹,加强原有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埋葬点的撤并整合,坚决制止和纠正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殡葬移风易俗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执行落实力度。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革除丧葬陋习、深化移风易俗方面的模范作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办理丧事活动报备制度,注重发挥乡贤能人、道德模范等群体在丧事活动中的示范作用,把殡葬新理念新模式转化为群众的行为习惯和准则。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及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将殡葬改革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实现治丧有标准、流程有规范、服务有礼仪。持续深入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传递好声音,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 山东省沂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本开发言
▲ 陕西省大荔县委副书记翟玉宝发言
▲ 湖南省盛兰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创始人李爱兰发言
陕西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厅、浙江省温州市民政局和江苏省睢宁县、江西省大余县、山东省沂水县、陕西省大荔县的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部分省级民政部门分管同志,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和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殡葬管理处)负责同志,部分殡葬服务机构和单位负责同志,民政部部一零一研究所和中国殡葬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官池镇九龙村安乐园
▲东城街道畅家村安乐园
▲朝邑镇平罗村乡村文化大礼堂
▲许庄镇西小坡村公益性陵园
▲大荔县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