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著名行政法学家刘莘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5日19点4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63岁。
刘莘教授
刘莘1956年3月27日出生于北京。1966年曾因文革小学学业于三年级时中断。1969年9月至1972年6月,入读初中并毕业。1973年6月至1974年9月,于北京市顺义县东沿头大队做插队知青。
1974年9月至1979年2月,被招工至北京市西城区糕点二厂做工人。期间,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刘莘遂报名参加高考,但糕点二厂以谈恋爱为由拒绝出具单位证明,因此报名未成。1978年,第二次报名高考,被迫写下检讨书,单位才同意报考。当时全厂30人考试,仅有6人被大学录取,她不仅是第一名,而且是唯一一个以初中文化参加高考的考生。
1979年2月,她进入北京大学第一分校历史系学习。1980年,因响应国家号召转到法律系学习,并于1983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同年刘莘考入北京政法学院(后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研习行政法,由张尚鷟、王名扬、应松年、朱维究等教授担任导师,与张树义、杨文忠、徐鹤林成为新中国行政法学专业首批四名研究生。
曾参与《行政处罚法》等多部法律的论证和起草
1986年,30岁的刘莘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在讲台耕耘逾33载。据不完全统计,自1992年至今,她名下共指导了20位博士研究生、79位硕士研究生、2位博士后、12位本硕连读实验班学生。
据了解,刘莘教授是著名行政法学家,对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法基本原则等领域的研究在国内首屈一指,更是立法法、行政立法领域的顶尖专家。
她独著或主编了《行政立法研究》、《行政法热点问题》、《立法法》、《诚信政府研究》、《中国行政法》等10多部著作。
值得注意的是,刘莘教授长期关注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认为行政复议功能定位的偏差导致了实践中复议制度发展的迟滞,提出应当将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为解决行政争议,而监控行政权的行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这一功能的副产品,而且是基于这一功能必然产生的副产品。
该论断提出已经超过六年,但是分析今天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中的问题依然切中要害。
近年来,刘莘教授带队对基层行政复议制度实践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调研,对当前基层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的路径形成了更加深入的观察与思考。
此外,刘莘还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法治实践,致力于推动法治进步。从早年加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小组“秘书组”开始,先后深度参与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的论证和起草工作,推动我国法律体系尤其是行政法律体系逐步走向完善。
刘莘教授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时00分,在八宝山殡仪馆(梅厅)举行。下午13时30分,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二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刘莘教授追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