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涿州市烈士纪念馆坐落于涿州万佛园公墓内,于2017年初开始筹建,2017年9月29日开馆并投入使用。英烈纪念馆内展出自辛亥革命以来,为新中国的建立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而英勇就义、舍生取义、肝胆道义,追求正义的人民英雄可歌可泣的铁血使命和感人事迹。这是集图片、文字、实景展示、影像等展示为一体的现代化展厅,可以让参观者更深刻的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欢迎参观涿州市英烈纪念馆(以下简称纪念馆),为了保护参观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安全有序的参观环境,特制订本须知: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所有参观者均应遵守本须知。
第二条 纪念馆开馆时间:
8:30——17:00,16:30停止入馆,每周一闭馆
第三条 有序入馆
1、进入纪念馆,游客需事先到工作人员处登记,参观者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驾驶证、军官证、残疾证等。
2、儿童及行动不便的参观者应由成年人陪同入馆参观。醉酒人员及精神异常的人谢绝入馆。
3、参观者应依次排队进入馆内,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自觉遵守参观制度,拒绝服从管理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入馆。
4、为了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需要,安保人员可对进入馆内的参观者采取必要的健康检查措施。
第四条 携带物品
除不得携带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参观者也不得将以下物品带入纪念馆:
1、软硬包装饮料、酒精饮品等液态物品,但婴儿所需的液态奶制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态药品可随身适量携带。
2、打火机,火柴等点火气具。
3、横幅,标语,广告牌儿等宣传物品。
4、遥控玩具、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
5、其他可能妨碍游客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伤,扰乱管区秩序和危害管区安全的物品。
第五条 参观者及收费
除本馆特别规定外,参观者免费参观,提供免费讲解服务。
第六条 参观预约
30人以上或者旅行团参观,应提前预约,并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服从工作人员指令。凭证有序进入纪念馆参观。
第七条 文明参观
参观者须遵守公共秩序、依次排队参观本馆。参观本馆严格遵守纪念馆有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导,参观者不得在纪念馆内从事以下行为:
1、损坏建筑设备和产品。
2、未经允许进行商业销售和表演。
3、未经许可进行各类宣传,展示和筹资。
4、在指定区以外的其他场所吸烟。
5、违反禁止性标示要求的行为。
6、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扰乱管区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摄影、摄像、录音规则
参观者应遵守本馆有关摄像、摄影、录音的规定,避免因摄像、摄影、录音而妨碍本馆正常运行和影响其他人参观。
参观者在馆内非警示区域摄像、摄影、录音,使用录像录音的图片,图像,视频或者音频记录等,并可使用参观者肖像。
第九条 特别管理规定
在恶劣天气、人流密集、技术故障等情况下,本馆可临时限制参观者入内,或者对馆内的参观者进行疏散、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参观者须根据本馆发布的相关信息和工作人员的现场引导,配合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