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学者都指出孔子曾经干过祭祀仪式主持者的行当,如今国内许多地区的丧葬仪式的主持人仍然是乡间知识分子(有地方俗谓之“礼生”);《礼记》中也多有关于祭礼、葬礼的论述;曾子也讲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中国丧葬文化发展到今天,许多传统习俗保留至今,典型者如清明祭祀等。当然,中国地区差异大,各有各的历史和风土人情,相应地,各地民众对传统丧葬文化的因革损益也各有不同。
总体而言,丧葬文化是积极的,是应该得到传承的,例如其中蕴含的慎终追远的理念、其中弘扬的孝道价值观、其中的关于亲族之间的关系处理规定、其中的关于丧葬期间的行为规范、其中的挽联和祭文这一文学体裁乃至一些音乐和舞蹈这些文艺形式,等等。
在这方面,我们万不可以简单的先进或落后、精华或糟粕的标准对待之,而应基于“文化基因”的理念对待传统丧葬文化。所谓文化基因理念,即正如在物质世界中任何一种物种基因都有其珍贵价值,物种基因越丰富物质世界越多彩和安全一样,文化或文明领域同样是越具多样性就越安全,越有创造力。许多文化也许现在表面看起来无甚价值,但是一旦处于特定环境中、与其他文化交汇融合碰撞,它们便往往作用甚巨,催生出新的文化果实,孕育出新的优质文化。这就好比有了在海南岛发现的野生稻雄性不育株,才有了袁隆平发明的杂交水稻一样。再举两例。
一是许多农村地区的宗祠。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宗祠也属文化革命的对象,属于破“四旧”的内容,许多宗祠被毁坏,保存不多。但如今,浙江等国内不少地方将它改造为农村文化礼堂或其他农村公共文化场所,实现了由向族人开放到向全体村民开放、由主要承载祭祀功能向文化展陈、文体活动、宣传教育乃至举办婚宴等诸多现实功能转变,这岂不比拆之毁之要好。
二是多生子女的观念。
计划生育国策实施以来,经过长期宣贯,许多国人将多生视为陈旧观念和经济贫困落后的主要原因。但现实远非这般简单。如今,面对越来越多的国人不愿生不敢生的严峻现实,不是政府又在号召和鼓励生育吗?至于多生导致贫穷,学者秋风倒是举了浙江温州和广东潮州反例,这两个地方都是崇尚多生早生,恰恰是这两个地方经济有活力、造就许多富豪。
显然,我们如果将多生视为落后观念,予以摒弃,那我们如今岂不是重新捡起糟粕,我们的说辞就会十分尴尬和缺乏解释力。所以,对待传统文化,还是应该贯彻总书记所倡导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十字方针。如果我们以激进手段对待传统丧葬文化,彻底抛弃传统丧葬文化,今人也就不必读韩愈的《祭十二郎文》和欧阳修的《泷冈阡表》等经典文学作品;清明节也就没有意义、没有专门放假的必要;前段时间媒体多有报道的宁波北仑籍革命先烈张人亚父亲通过衣冠冢保存最早的《共产党宣言》等重要文献的感人故事今人也就难以理喻;等等。当然,不可否认,如今的丧葬文化也确有些时弊有待纠正和改良。
其一,过于奢华。部分地区如今葬礼日益奢华,或表现在招待亲朋的酒席越加高档,或表现在请了人数多、规模大甚至没有必要的乐队和法师,或表现在给逝去的亲人陪葬和焚化的物品太多;或表现在坟墓占地太多(哪怕是自家山地或无主荒地也不合适)等等。对于这一问题,应主要通过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等举措,予以解决。总体而言,红白理事会的意见和村规民约的规定,百姓还是听和守的。
其二,过于不庄重。丧葬仪式的主格调应是庄重肃穆。然而,近些年来,国内一些地区的葬礼竟然太过喜乐和不严肃,以至于有跳脱衣舞者现身葬礼。著名“三农”学者贺雪峰教授及其带领的团队在国内多地调研过,他们的调研成果对这一现象多次提及。对于这一问题,同样需要红白理事会的干预,如果涉及到违法活动,则需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介入和打击。
其三,使用不合适物材。客观而论,数千年来绝大多数国人丧葬所用物材总体上是有限的和生态的,以木和土为主要原材料,经过无数岁月轮换和风吹雨打,基本重归自然了。如今,越来越多的国人用上了钢筋水泥、大理石等不易腐化的丧葬物材,这也就难以避免导致长久存在的环境污染和资源占用。对于这一问题,必须运用有效宣传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民众树立生态理念,选择环保型物材,以不污染后代所依存的环境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