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北京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经营性公墓墓位价格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号召,北京地区经营性公墓将会推出以下惠民政策:
1、为满足市民对骨灰安置的基本要求,各经营性公墓将积极推行并提供万元以下双穴或双格位的骨灰安置设施,且设施数量不低于当年全园销售墓位总量5%。
2、北京地区各家经营性公墓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要求,积极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区域。到2020年,有公墓的区都要建成至少一个自然葬安葬区,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要建成2-3个骨灰自然葬示范区。要积极引导殡葬消费者采用骨灰自然葬、骨灰立体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葬法。
3、经营性公墓将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墓型品种、墓位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避免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或者哄抬墓位价格以及进行价格欺诈。
4、经营性公墓将接受民政局信息系统监管制度,实时填报上传墓位具体情况,同时建立年报制度,接受价格的监督检查。
5、经营性公墓将提供品种丰富的墓位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安葬消费需求。并且按照“分类管理,总量控制、中低档为主”的原则进行价格调控。中、低价位墓位的供应量不低于本公墓墓位总供应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