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将本市本市9类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其中,遗体接运费、存放冷藏费、火化费、骨灰存放费这4类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由市民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另5类殡葬其他服务收费,即有偿服务公墓墓穴租赁费、管理费,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费,由市民政主管部门制定。其他未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北京市民政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服务收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纳入市定价目录的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该文件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纳入定价目录范围内的殡葬服务收费包含9类,共包含4类殡葬基本服务收费以及5类殡葬其他服务收费。市民政局对其中的5类殡葬其他服务收费进行了明确规定,与现行价格保持一致,正常遗体普通整容价格为150元/具;正常遗体防腐3日以内(含3日)的为380元/具,3日以上(不含3日)至7日以内(含7日)的为580元/具;不同等级的告别室价格从每小时100元到600元不等,休息室价格从50元到200元不等。
 
除了上述9类殡葬服务费用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将实行市场调节价,例如花圈、花篮、写碑文、擦洗墓碑等服务费用,由殡葬服务单位依据市场自主定价。
 
市民政局要求,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价格的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合法的殡葬用品。
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对不按价格管理政策,不实行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是强买强卖、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主体责任及相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民政执法部门也将加强对殡葬服务价格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经营者损害服务对象权益、扰乱价格秩序的行为。